
No.035, Nov./Dec., 2003
Social Connections in China: Institutions, Culture,
an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Guanxi.
Edited by Thomas Gold, Doug Guthrie and David Wank.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277 pp.
In English
「關係」(意指人與人之間的交情),已成為英語名詞,如果你在網路搜尋這個字,將會得到數百個參考資料。這或許是人們想瞭解,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與新加坡社會,如何運作最常用的字。事實上,不論在何處,只要有中國人社區存在,如果你想要打交道,「關係」是個不可避免的字眼。即使有一天,「關係」一字被列入英語字典,也不會令人意外。本書作者們大都同意,此乃一種現象,而且與全球各地的中國人社會息息相關。但是在中國,「關係」的影響,不僅上至政治高層領導人,甚至下及鄉村的最低階級。這也是社會學家之研究所在。
本書作者們在導論中指出,「在中國人與外國人的傳統智慧裡,總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是成功地完成社會各個階層任務所不可或缺的要素。」這是一個正面的提醒,因為即使西方世界,亦有運用個人關係或網絡,然而在中國,關係已成為一門學問。
有一種「關係」的情況,是指主從關係形態,許多作者認為,這反映出有權力的官員,掌控了職位、住屋供應以及升遷的情形。此一例子,說明了「關係」在政治上的重要性與影響,資深領導人掌握了年輕一代追求政治權力更上一層樓的關鍵所在。不論其是否與文化及歷史有關,由於學者試圖瞭解其現象,而同時又產生更多的疑問,因此,會是一項持續不斷的辯論議題。
本書指出,「許多研究已顯示出,中國人在缺乏法治的情形下,任意地甚至武斷地運用權力,運用關係來處理事情。」作者表示,即使不靠「關係」,菁英份子、黨派以及利益團體,也會運用其個人的人脈,比如同鄉、軍中同袍與同窗之誼,獲得保障、工作升遷與機會。這類情形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的艱困年代,尤其常見,當時許多傳統制度皆遭到破壞,使得個人關係,成為求取生存的最佳之道。
俄亥俄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麗莎.凱斯特,針對「關係」在中國的組織社會與經濟互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提出說明。她就借貸與交易制度下的關係,以及買方與賣方進行交易的方式來研究。她認為,共產黨當局發動經濟改革,是為了重建企業間生意往來的借貸與交易關係。凱斯特表示,「關係」對於企業間執行借貸和交易的決策過程,具有影響力。她指出,企業經理人深耕社會關係,以便建立互惠的交情,進而獲得借貸與交易的好處。
凱斯特認為,「在中國,經濟份子者不僅被視為且常被定位為,利用社會關係來獲取經濟交換的利益,然而,研究人員與業者常形容,中國人為了經濟利益的目的,總是深思熟慮且策略性地套用社會關係。」她也引用其他作者的研究指出,家族關係、與親密朋友的關係,甚至遠親的關係,均被視為是「關係」。這些作者也認為,一旦在事情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或者要克服因受到西方生意往來以簽訂合約為準的影響時,「關係」就派上用場。
專研中國大陸和台灣法律與法律文化,現任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亞洲研究所的法學教授畢德曼.波特,在其就「關係」與中國法律制度的研究中表示,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傳統中國對「關係」的運用,是相輔相成,而非互相牴觸。
波特指出,「因此,『關係』與法律這一相輔相成的關係,在可預見的未來,仍會繼續成為中國法律體系中的特色。」
本書作者們在試圖分析「關係」的同時,也帶領了讀者與其好奇心,經歷另一個不同的社會結構及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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