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40, September/October, 2004
Taiwan: Nation-State or Province?
By John F. Copper.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2003. 267 pp.
In English
本書作者康培莊,以不同的論證來探討台灣到底是個國家還是一個省。換言之,
到底台灣是個獨立的國家,還是中國所宣稱,但不為台灣當局所接受,是屬於中國的一省呢?欲獲
得解答,就必須回溯歷史至一五一七年,當時葡萄牙船艦航經台灣海峽發現了台灣島。該船長在航
海日誌上記下「福爾摩沙」字樣,意味是個「美麗之島」。那是台灣第一次與西方接觸。
約一世紀之後,荷蘭人為了和葡萄牙人在該地區競爭貿易,而與在台灣當地的中
國人簽署協議,在台灣島設立職務並擁有特權。隨後西班牙開拓者來到,但與荷蘭人爭奪敗北,荷
蘭人佔得優勢並擴張對整個台灣島的控制。從此台灣成為荷蘭的殖民地,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
並宣稱荷蘭擁有台灣的主權。當時中國屬於明朝時期,由於受到滿洲人的威脅,因此僱用以台灣為
根據地的海盜鄭芝龍對付滿洲人。結果失敗了,明朝也隨之滅亡。
一八九四年,中國戰敗於日本。翌年,中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永久」割讓
台灣與澎湖群島給日本。於是日本統治了台灣五十年。台灣在日本佔領初期,曾有小規模的反動勢
力,試圖建立台灣共和國,但很快就被消滅。
台灣的政治文化與傳統,反映出被佔領的波動以及受到外來者影響的變化,特別
是日本,對於台灣及其居民的影響深遠。東京雖在實際上統治台灣,但是無法抹滅源自孫逸仙所領
導之國民黨的政治文化。
康培莊在探討有關台灣政治體制的篇章中指出,台灣的憲法,乃是由蔣介石於一
九四九年自中國引進,賦予台灣具有民主政府的組織,雖說比起西方國家的憲法仍有不足之處,尤
其是在保障言論自由、集會與出版方面。然而,他也提到,這些保障在某些國家也有不同的解釋。
台灣的憲法包含了西方國家所具有的組織架構,從民權到政治權力,從總統到地方政府,從行政到
立法。但是,台灣人民對於這個政府是否感到滿意則是另一回事。不過,康培莊表示,台北人民感
到高度滿意,因為台灣的「政治奇蹟」與「經濟奇蹟」已充分展現出成熟的民主。
康培莊認為,除了把一切成就歸於經濟繁榮之外,台灣與大陸的主權衝突在政治
上仍舊不穩定,影響到台灣的未來。
康培莊指出,「僅有少數國家的未來面臨比台灣更加的不確定性。」他表示,台
灣無法自稱為國家,是因為大陸已稱台灣為其一省。康培莊也指出,一旦中國決定攻擊台灣,如果
沒有美國軍隊的干預,台灣將無法生存。而他也認為美國對台灣的政策,並非一貫不變。
他表示,台灣人民與國際社會均認為,台灣已經擁有主權。但台灣是否具有獨立
國家的地位呢?根據國際法,獨立國家的四個要件為:領土、人民、政府與外交關係。其中,台灣
的外交關係顯得薄弱,並且多數為第三世界國家。
康培莊表示,「短期內」台灣仍將與大陸呈現分離狀態。對國際社會而言,台灣
是個「異型」。他認為,台灣既是個國際社會的棄兒,同時也是個典範,既是個主權國家,同時也
是強大中國的一部份。康培莊極力主張,國際社會應致力解決台灣是個國家或是中國的一省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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