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54, March - April, 2007
Foreign Policy Making in Taiwan: From Principle to Pragmatism
By Dennis Van Vranken Hickey. New York, N.Y.: Routledge, 2007. 199 pp.
In English
本書作者在分析台灣外交政策時指出,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外交活動及其與24個國家的正式外交關係,就是台灣
做為一個主權國家的證明。作者表示,「本人的立場認為,雖然在台灣或其他地方以非國家主體進行外交政策,但台灣確實是個
國家。」他也指出,台灣已符合一個國家所具備的三個核心概念:主權、政府與國家。基於這些事實,密蘇里州立大學政治學教
授范希祺,綜析對台灣重要政治發展,並做出結論指出,即使有來自他國的壓力,特別是中國,台灣政府與人民有足夠的能力從
事其外交政策。
范希祺的分析,帶領讀者回到他所謂1950年到1971年台灣外交關係的「黃金時期」,即從中華民國由大陸撤退
至台灣,一直到失去聯合國大會席位為止。在這20年當中,因美國與中華民國締結共同防禦條約,以及1955年美國國會通過授權
協防台灣安全之決議案,美台盟邦關係堅實。在那段黃金時期,台灣得與大多數國家維持正式外交關係。外交孤立期(1971-1988)
,始自台灣退出聯合國,直到蔣經國總統任內開始進行民主改革為止。
台灣艱辛政治路途中的第三階段,則是作者所謂之「務實外交時期」,從1988年延續至今。在這第三階段裡,
作者表示,台灣歷經解除戒嚴法、政黨合法化、媒體開放、教育制度與體制的改革,及台灣人意識與國家認同等變化。第三階段
可視為台灣的文藝復興,因為台灣人民已以民主方式選舉領導人、在大陸大量投資,並加強與外交盟邦的關係,以支持台灣的國
際抱負。
作者指出,台灣於1988年與格瑞那達建立外交關係時,格瑞那達也同時與中國有外交關係,那是台灣首次願意
放棄「一個中國」政策,接受雙重承認原則。作者表示,台灣甚至接受太平洋島國萬那杜同時承認台灣與中國,並與中國分別在
該島進行發展計畫。但是不久北京即否決雙重承認,並與任何承認台灣的國家斷絕外交關係。
作者表示,陳水扁總統所發起的外交援助計畫已獲回報,因許多國家體認到,他們需要經濟及發展的協助,更
甚於其在世界政治。然而范希祺稱,目前台北當局仍舊進行所謂之「金元外交」以維持邦交,而台灣人民對此意見分歧。台灣除
了與24個國家維持外交關係外,亦在59個國家設立92個代表處。這些辦事處有著不同的名稱,包括台北代表處、台北經濟文化辦
事處及中華民國貿易辦事處。這些代表處具有大使館及領事館的功能。
作者認為,自從解除戒嚴後,台灣的外交政策結構與決策過程已有重大改變。他指出,「現在的制度比較透明
且受大眾監督。」
但作者在分析中指出,顯然民主化過程中之透明化與公開化,使得台灣外交政策的制定過程更加複雜化。在獨
裁制度下,外交政策的實施無需顧及公開化的要求。儘管如此,作者稱沒有人會希望恢復戒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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